因應台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明年1月將上路,為避免證券市場發生當機等資訊異常事件,影響期貨市場運作,臺灣期貨交易所規畫相關處理措施,預計於104年12月21日起實施,並表示在交易層面上,若遇臨時暫停交易,期貨市場僅可以減單、撤單,不可以下新單或者改單。
未來如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於期貨市場開盤前因系統故障或中斷宣布暫停交易時,上市、櫃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的期貨及選擇權契約原則上將配合暫停交易,之後如證券市場恢復交易,相關契約亦配合恢復交易,但如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於期貨市場開盤後才宣布暫停交易,則原則上期貨市場相關契約將繼續交易。
交易人於期貨市場暫停交易期間內,不可下新單及改單,但可刪單或減量,暫停交易前輸入而未成交的委託單,除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委託單(FOK單)、組合單、一定範圍市價單及鉅額委託單失效外,其他未成交的委託單仍然有效,撮合優先順序不變。期貨市場恢復交易時,將比照現行盤前規定,收單15分鐘後,以集合競價重新開盤,開盤前2分鐘不得刪單、改單,開盤後採逐筆撮合交易至收盤,收單期間可接受的委託種類同現行盤前規定。
另外,最後交易(結算)日遇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因系統故障或中斷宣布暫停交易時,如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不足15分鐘,則最後交易結算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以避免最後結算價取樣不足的問題。
不過,為了避免影響盤中作業,原到期契約當日(T)收盤時間仍為13:30,不順延至13:45;如證券市場當日交易時間超過15分鐘,則最後交易(結算)日不順延,最後結算價計算方式為證券市場收盤(13:30)或最後一次暫停交易時點,往前取301筆(661筆)標的指數(證券)資料計算股價指數(股票)類契約的最後結算價。<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