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9/16
2.發生緣由:
為充實自有資本提升資本適足率,擬以現金發行普通股新股捌仟萬股,每股面額
壹拾元,計新臺幣捌億元整。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104年9月16日第7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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