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財務改善方案若順利過關,高鐵公司明年初就須將五大站區共30.14公頃附屬事業區土地交還給交通部,由於高鐵公司車站附屬事業用地與車站相連,多家建商與壽險業者待交通部收回並辦理招商,將搶攻土地開發權,可能會排擠高鐵局主管各車站商業區土地的招商案。
交通部官員昨(6)日表示,高鐵公司的站區附屬事業用地(即可開發的商業用地)位於車站旁邊,以古代銅錢來比喻,中間方孔是高鐵車站,旁邊圓圈是高鐵公司可開發的附屬事業用地,可說是高鐵站區最精華的商業區土地。
當年給高鐵公司50年開發經營權,就是希望藉由站區土地開發,挹注運輸本業可能的虧損。
由於高鐵公司向銀行團辦理二次聯貸解決財務問題時,將30餘公頃的附屬商業土地抵押給銀行團,要開發須先徵得銀行團同意,致使高鐵通車八年多,站區附屬事業用地無法進行開發。<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