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6/1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6月15日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訂定薪資
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2)本公司第一屆薪酬委員會成員:薛台軍先生、林偉棻女士、
陳仁傑先生,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106年7月31日(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若本屆董事任期提前或延後解任時,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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