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5/22
2.公司名稱:桐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4/05/08董事會決議為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及降低負債比,
擬辦理處分本公司環保溶劑廠案說明如下:
一、處分原因
1.環保溶劑廠位於高雄市仁武地區,該廠區係與和桐化學(股)公司承租部分土地
使用,本公司乙炔及氫氣廠區係位為高雄市林園地區,廠區分散於二處人員管理
不易以及環保溶劑廠人力劃分不獨立。
2.本公司林園廠區主要生產項目為乙炔及氫氣,均屬於專業之氣體生產製造商,
惟環保溶劑係屬專業之化學工業,由於二廠區之生產形態以及產業類別均不相同,
考量以上原因,本公司將朝向專業氣體供應商邁進。
3.近年來受到國際油價波動之影響,環保溶劑市場呈現觀望態勢,造成庫存成本增加。
依會計師2014年出具之查報財務報表顯示,桐寶整體毛利率為12%,若排除環保溶劑,
整體毛利率可有效提升,顯示本公司受到環保溶劑市場波動進而侵蝕本公司毛利。
另由於隨著氫氣營運規模不斷成長,對營運週轉金及槽車之需求將更形殷切,
若由銀行資金支應,將負擔舉債所產生之利息支出,侵蝕公司獲利之外,同時提高
公司之負債比率。為避免影響競爭力及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擬透過處分環保溶劑廠之
資金強化財務結構、提升資金調度彈性。
二、本處分案未來資金流入將規劃用於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在業務部分
公司將持續深耕毛利較高之乙炔及氫氣業務,因此本處分案對公司業務及長期營運
發展有正面助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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