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毛治國昨(23)日敲定,第三方支付條例5月3日起實施,配合新法上路,政府同步修訂「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未來將准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機構,可以申請兼營第三方支付。
毛治國已指示,要將此修正案,列為政院優先法案,盼立院盡速通過,做大台灣電子商務市場。
目前國內已發行電子票證的機構有四家,包括悠遊卡、愛金卡、一卡通及遠鑫電子票證,總流通卡數有5,726萬張。本次修法可讓第三方支付業者與電子票證業者能相互兼營。
未來實體的電子票證儲值卡,跟虛擬的第三方支付儲值帳戶,可相互打通,讓業者有更大的業務發展空間。舉例來說,目前A君的學生證和悠遊卡結合,其在第三方支付帳戶內有1萬元儲值金額,未來可配合消費需求,將值金額轉移5,000元到悠遊卡內,在實體商店購物;也可將這5,000元轉回電子支付帳戶,在網上消費。<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