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04/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公告之公告內容第肆項誤植
3.因應措施:第肆項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
擬分派每股配發1元股息部分應更正為擬分派每股配發1.1元股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