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外界質疑大巨蛋零權利金、不必承擔違約金,炮聲不斷,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昨(26)日晚間表示,「遠雄興建大巨蛋,絕無違法、違約!」歡迎外界調查,也懇請政府還給遠雄一個清白。並強調遠雄光是「養蛋」成本和營建費用,50年至少要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的2.2倍,哪來的特權和暴利?
趙藤雄表示,單單光是大巨蛋球場,在95年10月3日正式簽約時,提出的工程預算是78億元;但隨著時間一直拖延,造價隨著營建成本和建築材料持續追加,現在成本至少要166億元以上,這樣就增加88億元;加上每年「養蛋」成本和費用,要6億元,以50年BOT期間來看,就要300億元+166億元=466億元,等同於權利金;而且這466億元,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207億元的2.2倍。
趙藤雄表示,大巨蛋附屬設施商業樓地板面積(扣除巨蛋球場後)是6.1萬建坪,比台北101大樓商業設施樓地板面積8.4萬坪,還要少很多。而巨蛋BOT經營權年限是50年,且被政策延誤5年以上,至於台北101大樓經營權,則有70年。
趙藤雄強調:「遠雄無違法、無違約,歡迎再調查,還給遠雄公道!」同時也會誠心配合調查,只是懇請政府早日還給遠雄一個清白。
至於興建時程之所以如此緊迫,趙藤雄表示,主要是建照延誤了快5年,加上市府發照後又無法交地,拖延一年半;交地後又有多項地下管溝設施無法一次完成而延誤,加上護樹團體對於移樹工程持續抗爭、又等了10個月,合計5年多,還有法定原因、颱風豪雨無法施工的時間。因此遠雄並無違約,是損失者、非受益者。<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