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註銷減資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3/11/03
2.發生緣由:
(1)減資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但未符合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並註銷減資。
(2)減資金額:新台幣320,000元
(3)消除股份:32,000股
(4)減資比率:0.0608 %
(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26,025,940元
(6)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
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
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3年11月15日。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