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致原法人指派董事於合併基準日後自然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3/10/3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魏秋瑞(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陳宏隆(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邢久恕(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戴章揮(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劉建法(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本公司將於103/10/31與台灣之星電信(股)公司合併,由本公司
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將依法進行解散,故原台灣之星所指派之董事依法自然解任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5/31~106/05/30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自然解任後,董事缺額已達三分之一,本公司董事會將依
公司法201條之規定召集股東臨時會進行補選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