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楊雅婷/台北•12月13日 12/13 18:33
證期會13日召開證券商財務審查會議,會中決定處
罰日盛證券、豐銀證券等 7家券商及其員工,最重處以
解除該人員職務,也就是停業 3年,至於公司本身則以
警告處分。
證期會表示,豐銀證券自營部副理施光訊、營業員
林仕忠有以他人或親屬名義供客戶買賣有價證券之情事
,因此依證交法第56條規定,命令該公司解除兩位員工
之職務,也就是停業 3年。
另外,中農證券台中分公司前協理林錦挑,因與客
戶蕭清水有借貸款項之情事,將前協理解除職務停業 3
年,至於公司因督導不週則依規定予以警告處分。
至於日盛證券板橋中山分公司營業員魏震寰因有利
用帳戶買賣有價證券,以及公司其他人員有徵信作業等
違規事項,因此將該業務員停止 6個月業務之執行,而
公司則依規定予以糾正。
國票聯合證券 (原名宏福證券 )信義分公司有僱用
未具業務人員資格之何金玫執行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之業
務,以及營業員洪麗雯以市價受理非客戶本人,且未具
客戶委任書之代理人買賣有價證券,因此命令該公司解
除何金玫之職務。
太平洋證券五權分公司營業員陳志朋有挪用客戶有
價證券及款項之情事,因此將該人員解除職務,並對該
公司予以糾正。
大永證券營業員王豪傑有以親屬名義供客戶買賣有
價證券,以及與客戶為借貸款項之媒介及代客戶保管印
鑑等情事,因此將該員工解職,並將該公司處以警告。
至於致和證券東門分公司受僱人員廖慧敏、周銘輝
、闕麗娟提供親友帳戶供他人使用,因此命令該公司將
廖慧敏解職,另外,依證交法第56條規定,將該公司予
以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