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以下同)5元,計100,760,500元,
並辦理盈餘轉增資20,152,1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015,210股,每股面額10元。盈餘轉增資無償配發新股案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37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公司名稱: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3.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4. I599990其他設計業
5.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6.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7.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3)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1,000,000,000元,共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整。
實收資本總額206,096,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20,609,6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巿中興路平鎮段458號9樓。
(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
(6)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七日。;最後修訂日期: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訂。
(7)增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226,248,1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22,624,810股,每股金額
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8)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配發普通股2,015,210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
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100股。
2.前述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數得由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數之
登記,逾期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金額,按面額折發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9)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0)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
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7月29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
年7月25日起至103年7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3年7月2
4日下午5時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
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四、本公司訂定103年08月27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
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