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增資發行新股事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本公司103年增資發行新股事。依 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本公司以102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新臺幣(以下同)533,989,2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53,398,92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5.26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8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暨以現金增資75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7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6.9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8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20,000,000,000元,分為 2,00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得由董事會依法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255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3人及監察人5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85.3.3.,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103.5.5。(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盈餘轉增資533,989,200元自102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533,989,200元,撥充資本,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普通股53,398,92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40股,其不足一股者,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受理股東申請合併,逾時未辦理合併或合併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10元認購之。2現金增資:現金增資75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75,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以面額10元發行,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11,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63,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依每仟股之比率核算認購股數,如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總額20,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目前實收資本總額為13,349,729,810元,分為1,334,972,9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次發行之股份共計128,398,920股,金額1,283,989,200元,預計本次增資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為1,463,371,901股,金額為14,633,719,01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增資計畫用途:充實本行合格自有資本及營運資金,提高資本適足率。(十)代收股款銀行:土地銀行石牌分行(代收行) 及淡水分行(存儲行)。(十一)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3.7.4起至103.8.4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喪失其權利。(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待決定。(十三)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5.26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877號函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6.9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876號函申報生效。(十四)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經本公司103.5.5股東常會及103.5.29第6屆第13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案經103.3.18第6屆第12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三、茲訂定民國103.6.23為本次配股暨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03.6.19起至103.6.23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3.6.18(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以前至本公司股務科辦理,採掛號郵寄方式者,亦請於上開時間內寄達本公司憑辦(本公司股務科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1段88號4樓,電話:(02)28208166分機502至504)。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行擇期公告並通知各股東發放之。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六、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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