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聘僱勞工上是否照顧到身障者,是考評一家企業是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關鍵,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新光銀行自103年5月起因進用8名視障按摩師,脫離不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行列,躍升成為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善盡企業責任的優良企業。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分署長周丁安(右一)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實施以來,未足額進用已成為企業是否善盡社會責任重大指標,因此,勞動力發展署積極針對未足額進用人數達15人以上之公司進行訪視,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廖為仁、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臺北市政府、金管會等組成輔導團,提供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相關策略及建議。
新光銀行表示,過去因未深入了解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規,以為只要繳交代金即可,透過勞動力發展署輔導團訪視說明,該公司目前已僱用聽語障等不同障別身障員工,了解多元僱用模式,調整工作方法及環境,5月進用8名視障按摩師,重新規劃辦公環境,安排3處空間提供員工紓壓,並表示僱用視障按摩師不但能消除員工工作上的緊張壓力,還能為身障者就業機會盡一份心力,更讓公司成為友善職場,一舉數得。<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