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6/03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解除新任董事法人代表人之競業行為禁止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03/06/03臨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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