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在台指期仍大舉作多台股,期交所昨(29)也宣布,為進一步提高外資參與期貨市場誘因,綜合帳戶制度繼民國95年3月27日實施至今,將首度大幅放寬申請規定。
綜合帳戶制度放寬申請規定,包括申請資格、海外個別交易人無須取得FINI ID,即可經由綜合帳戶參與國內期貨交易、簡化綜合帳戶申報規定等3大項目,預計下周二(3日)正式上路。
摩台指昨日進行結算,繼先前連漲5個交易日後,昨呈現創高後狹幅整理,儘管摩台指結算行情表現「淡定」,但因外資在台指期未平倉量仍高達2.5萬口,顯示於期貨部位態度依舊持續看多。
國票期貨分析師丁大剛表示,依照以往外資慣用手法,無論是台指期或摩台指結算,當天可能出現小幅壓盤,進一步使得多單轉倉成本較低,爾後次月仍延續偏多態勢。
期交所指出,現行無論開立或受理開立綜合帳戶的國外、國內期貨經紀商,都必須具有交易所結算會員資格。衡酌國外交易所多數無該等限制,為使綜合帳戶制度及國際制度接軌,同時鼓勵國內期貨證券業者業務國際化,決議放寬國外交易所結算與交易會員或本國證券商、期貨商持股逾50%的海外子公司,均得向符合規定的國內經紀商開立綜合帳戶。
至於國內期貨經紀商也將放寬至符合期交所的個別結算會員財務標準,即得受理開立綜合帳戶。此外,除了現行「應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之綜合帳戶」外,期交所將新增「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之綜合帳戶」,未來該類綜合帳戶下的個別交易人不須取得境外機構投資人( FINI)ID即可參與國內期貨交易,惟須先申報基本資料,並適用期交所公告的法人部位限制規定。
至於在簡化綜合帳戶申報規定上,期交所說明,因現行「應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之綜合帳戶」,對帳戶內個別交易人的部位申報方式原採大額申報,業者必須每日檢視個別交易人部位,若達到大額申報標準,則須依規定向期交所申報。<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