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以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以股份轉換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取得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威寶電信)所有股權,使其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乙案,所
發行新股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年05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805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
後:
(一)公司名稱:台灣之星移動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3.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4.F401010 國際貿易業
5.IE01010?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計新台幣
20,000,000,000元,股份總數計2,00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18,000,000,000元,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800,000,000股,
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39號5-8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11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
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102年02月21日,最近
一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03年04月25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擬按股份轉換基準日威寶電信帳載之股東名簿,以威寶電信普通
股3.05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預計因股份轉換而發行新股計
200,000,000股予威寶電信之股東,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000,000,000元。
2.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以股票面額按比例計算支付現金予威寶電信股東
(四捨五入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長指
定之人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
3.本次因股份轉換而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20,00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計2,000,000,000股,每股
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以股份轉換並發行新股之方式取得威
寶電信所有股權,使其成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十)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4-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3年6月15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
四、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