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興市場崛起,許多品牌廠商躍躍欲試,但發現如果沒有通路,再好的產品品質及品牌形象,也是走不通。無論理論或經驗都顯示,通路的改變的確影響市場競爭結構,好的改變,可以貨暢其流,生產及消費者受益,壞的改變,通路不通,只凸顯通路商本身利益,但卻造成生產消費訊息大亂。
政府通常會在壞的改變介入,而不介入好的改變,問題是隨著通路形態的多變,好壞已很難直接判斷,政府介入原則也會受到考驗。就以最簡單的通路商大量收購商品的行為來說,日前全聯大量收購盛產蒜頭而獲得好評,但更先前有些通路商的囤積豬肉,卻受政府查緝。通路商的角色,到底只是扮演好貨暢其流,忠實反映生產價格?還是被期待調節供需?
其他的案例,包括未來台電民營化,屬於通路端的輸配電與發電部門該不該分割?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通路該不該釋出?台灣的有線電視系統通路業者更是主導了整個台灣頻道及內容業者的發展方向,而所謂五大「多系統整合經營者(MSO)」更擁有全台59家系統台的35家,這樣的電視通路影響力與規模效率間的平衡,也一直是電視產業發展爭論的焦點。
另外,通路商開賣自有品牌商品,是否也有不公平競爭的疑慮?雖然通路商自有品牌在國外,尤其是歐洲最司空見慣,但許多製造商同時也經營品牌,如果為通路業者生產商品,然後到通路上和自己的品牌競爭,等於幫敵人製造武器,再讓敵人拿這個武器和自己對打,受訪製造商無奈表示:「那也沒辦法,通路商很強勢。」這已是普遍實際存在的商業模式。更不用說,在去年初便利超商7-11與商周上架的爭議,也凸顯通路商的相對壟斷力優勢。
不過,這些通路商壟斷力優勢,正逐漸發生改變,因為網路及其社群力量的崛起,就以7-11與商周上架爭議為例,在過去可能是商周道歉了事,但這回商周靠著網路社群力量,引起政府展開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逼得7-11說明是物流配送作業不及,而非刻意不上架。
這個教訓顯示,倘若通路商認為產品商內容有問題,可能損及其利益,應就有爭議的產品內容調解,再也不能以通路壟斷優勢把產品凍結在通路裡,無論內容對錯,通路不通,一定是錯的一方。
網路及其社群力量的興起,雖然箝制了通路商壟斷優勢,卻也帶給了通路商更多更大的通路匯流商機。流通,基本上可以分為人流、物流、金流及資訊流,過去,各有各的通路商,各有各的勢力範圍,井水不犯河水,但現在跨流已成趨勢,業者如不因應恐被淘汰。
過去,便利商店開始代收業務,一腳跨入金流領域,現在電子商務結合第三方支付,更是整合資訊流、物流及金流業務,過去金流體系最為封閉與保守,倘若不思因應,將來就等著被裂解。在人流的跨界匯流上,除了觀光客與購買物流及金流已有許多試驗計畫外;先前大家覺得遠通電收etag賺很大的原因,除了通行費外,更重要的是,遠東集團可以因此整合人流、金流及資訊流,而獲致消費者資訊及潛在商機。
總之,通路跨界匯流已是不可逆的趨勢,通路商應積極因應甚至整合,而不要再想著以通路壟斷優勢獲取超額利益或設置檢查障礙,同時,隨著未來台灣服務業的開放,也將很快面臨外來競爭的挑戰。
但就政府及消費者而言,跨界匯流的出現,不僅新的壟斷力量可能產生、消費者隱私也可能被濫用或被洩露,種種這些現象,也將很快面臨,如果不及早因應,消費者可能未蒙其利,先蒙其害。<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