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03/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103/03/25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擬減資新台幣
25,115,181,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511,518,1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6,100,000,000元,減資後發行股份為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減資比例80.45823%。
(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
(3)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
掛號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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