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12/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股東持部份股票向本公司查證該等股票真正與否,經本公司
查證後發現該股票並非本公司發行之股票,應屬偽(變)造之公司股票。
3.因應措施:為維護本公司商譽及權利,本公司業已向偵查機關提出告發。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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