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12/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減資事宜,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102/12/11經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擬減資新台幣
10,157,309,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015,730,9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
新台幣7,515,741,000元,減資後發行股份為751,574,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減資比例57.47344%。
(2)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
(3)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
掛號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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