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2/12/09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2/12/09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銀行敦南分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