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市場逐筆撮合鉅額交易制度自2011年12月19日上線迄今已逾1年,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TX)、小型臺指期貨(MTX)、臺指選擇權(TXO)及股票期貨(STF)。為使該制度更貼近大額交易人需求,吸引更多市場參與者進入期貨市場,期交所訂12月2日起新增議價申報式鉅額交易。
期交所亦因應議價申報鉅額交易制度上線,一併調降相關策略交易鉅額交易門檻,放寬為同一標的之期貨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如:臺股期貨與臺指選擇權組合),僅須每一選擇權契約符合最低門檻400 口規定,即可進行鉅額交易。例如交易人欲執行以臺股期貨與臺指選擇權組合的Delta Trading(如下表),因其標的同為加權股價指數,故僅須各選擇權契約達400口門檻即可執行鉅額交易。
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流程
議價申報制鉅額交易相關作業的交易時間、商品種類、各商品最低委託申報數量、委託申報買賣價格範圍、保證金等,皆與逐筆撮合鉅額交易規範相同,惟議價申報鉅額交易的交易對手不限兩個,可為多邊交易。其流程及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交易人議定交易後,買賣雙方向所屬期貨商提出鉅額交易申請,期貨商就新倉申請單應確認保證金是否足夠。
(二)買賣方期貨商推派一代表期貨商,透過主機連線(交易系統 )或網際網路方式向期交所登錄該筆鉅額交易,在收到期交所回傳登錄成功訊息後,所有參與期貨商應於10分鐘內完成交易明細申報。
(三)期交所交易系統就申報資料,檢核該鉅額交易買賣雙方申報數量及價格符合鉅額交易規定後,始屬「有效申報」,即通知結算會員此筆鉅額交易。若未於規定時間及交易時間內完成申報,或申報內容不符合鉅額交易相關規定,該筆申報即屬無效,則回報期貨商「申報失敗」訊息。
(四)期交所就「有效申報」之鉅額交易,經檢核所申報買賣雙方交易人(加計鉅額申報交易量後)持有之部位,及結算會員保證金權益數符合規定者,即發送「成交回報」訊息予買賣雙方期貨商、結算會員及結算系統。
(五)結算系統進行保證金計算及部位處理,成交資訊即時於期交所行情資訊網站揭示。(相關內容請詳閱《臺灣期貨雙月刊10月號》,網址為: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_new/10/Pub1.asp)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