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10月 6日 10/06 10:3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之「月眉育樂世界」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入園,
具有迫使入園的消費者在其園區內餐飲消費之效果,已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將處新台幣 5萬元罰
鍰。
公平會認為月眉公司要求消費者入園前將外食留置
於入園處旁的置物櫃,其園區面積達 5.5公頃,而消費
者平均停留時間至少 5小時,迫使消費者入園後,儘量
在園區內進行飲食消費。而月眉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雖
含食品、飲料零售業、餐飲店業、餐館業等,但遊樂場
門票價格並不包含餐飲價格。換言之,消費者支付入園
費僅及於遊園的費用,與餐飲並無任何關聯。而禁帶外
食的規定,有迫使入園消費者儘量在園區內餐飲消費之
效果。
月眉公司遊樂園區禁帶外食的規定,所持之理由在
於安全、衛生、易於釐清責任歸屬、降低風險等原因綜
合考量之結果,但禁帶外食的理由並無合理相當之關聯
,而該公司卻自行在園區內販賣飲食,該禁帶外食規定
構成顯失公平的行為。
公平會表示,月眉公司禁帶外食規定屬對交易相對
人之不當壓抑,妨礙交易相對人自由決定是否交易之行
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同時,考量月
眉公司之「月眉育樂世界」開幕營業時間不長,且違法
情節並非重大,故除命該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另處
新台幣 5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