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更正102年分派現金股利之停止過戶期間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
公告內容:
1. 本公司於102.7.1公告102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
2. 停止過戶期間正確應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誤植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1年7月10日,特此更正如下: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5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
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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