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修正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101年12月25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
如后: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0,
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01月17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01月18日起至102年01月22日止。
(三)換股基準日:民國102年01月22日。
(四)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01月23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五)舊股票自民國102年01月23日終止買賣,無實體新股自本公司興櫃掛牌後開始買賣(102年01月23日起至興櫃掛
牌日前本公司股份暫停過戶作業)。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換發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1)舊股票(2)集保存摺影本(3)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錄專戶
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
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1)舊股票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3)證券交易稅單 (4)
出、受讓股東若有未繳交股東印鑑卡者需繳交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 (5)集保存摺影本 (6)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
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
(三)若有舊股票未領者:(1)集保存摺影本(2) 股票領取單、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登
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
單位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未繳交印鑑卡之股東需繳交印鑑卡,請於本通
知書上印鑑卡聯蓋妥原留印鑑後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本公司股務單位。(電話:(02)2658-7718轉2312~2315;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及下午1點至5點)*委託辦理者,除上述文件外,請加附委託人股東原留印鑑及受託人身
分證正本、受託人印鑑。*郵寄辦理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
辦理掛失手續。
六、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