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12/20
2.公司名稱:宏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01年4月24日董事會通過辦理
現金增資10,000仟股,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30元,募集 金額為新台幣300,000仟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年6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7416號函核准發行在 案;並於101年9月11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發字第1010041121號函准予本公司變更101年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案之發行新股數為8,000仟股及每股發行價格為21 元,暨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備查在案。 二.因應客觀環境及市場變動因素,本公司於101年11月15 日公告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至101年12月18日止,其餘發 行條件不變。 三.本公司考量募集期間即將屆期,及因應客觀環境及市場 變動因素,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01年度現金增 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2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58684號函核准廢止在案。 6.因應措施:對於原股東及員工已繳納之股款,本公司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 接獲主管機關核准函後10日內加計利息返還,返還金額之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年利率(註一))÷365) 註1:退款日前一天之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