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大樓董事長、宏國建設副董事長林鴻明,捲入掏空上市公司金尚昌(原名為林三號)逾6億資產疑案,經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2時30分裁定將他收押禁見。
金尚昌涉嫌在民國88年間以88筆坐落在台北淡水的土地,向中聯信託借貸18億元,事後金尚昌未付貸款本息,中聯將此筆貸款打入呆帳,以處理不良資產方式賣給白天鵝建設,再由林鴻明以人頭開設啟揚公司僅花12億就買下這批擔保品,檢調認為,就土地價款上林鴻明就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逾6億元;全案是由調查局北部機動站立案調查後移請檢方指揮偵辦。
法院指出,全案目前另有共犯金尚昌董事長陳柏文人在國外未到案,而被告犯罪所得的流向被告等人仍未詳實說明,尚待查明,被告有串證之虞;加上林鴻明等被告觸犯的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實務上重罪被告有逃亡、滅證的高度可能,同時林氏財經背景雄厚,有足夠資力供逃亡生活。為防被告與共犯串證,妨害偵查、審判或執行進行,因此認定林鴻明有羈押的必要。
法院下午5時30分,將林鴻明移送台北看守所時,林鴻明剛好與涉及以迷藥性侵多名藝人的被告李宗瑞,用手拷拷在一起送上囚車;林鴻明事先可能完全未預料到會被法院羈押,神色相當沮喪、驚慌。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鑫健,偵辦金尚昌掏空案並繼9月20日搜索金尚昌公司後,在26日對宏國旗下關係企業大隱開發及藍海建設等公司進行第二波搜索,確認林鴻明才是金尚昌的實際負責人;目前涉嫌金尚昌弊案遭法院羈押的被告已有總經理陳祈蒼及財務長董翠華。<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