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勝雄(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陳瑞聰(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6/15~103/06/0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許勝雄(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陳瑞聰(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勝雄-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董事長 許勝雄-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瑞聰-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董事 陳瑞聰-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北區兩路寸灘保稅港區空港功能區D區D01 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區盛隆街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及銷售筆記型電腦及其相關零配件, 並提供相關維修及售後服務等 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教育訓練、商務信息諮詢、財稅顧問 、投資顧問、投資管理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