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101)財發字第12號
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業經民國101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並經董事
會決議訂於民國101年6月17日為除息基準日。
二、現金股利訂於101年6月29日,委由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禁止背
書轉讓」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6月13日起至同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豋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6月12日(星期二 )下午4時30分前蒞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
郵戳為憑。
四、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