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6/05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凌揚真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536(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本公司代墊該公司購買設備款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21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本公司對該公司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EXCEED TECHNOLOGY CO., LTD.之100%轉投資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49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984(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873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78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EXCEED TECHNOLOGY CO., LTD.及昆山康和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為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本次新增凌嘉公司資金貸與凌揚(上海)公司美金2,186仟元及原凌嘉公司資金貸與昆山康和公司美金1,308仟元及原EXCEED公司資金貸與昆山康和公司美金800仟元,以匯率29.98換算合計新台幣128,734仟元。<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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