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6/04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光明(賴比瑞亞)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船舶融資擔保及短期授信額度連帶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523761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00025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26439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0698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64371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提供子公司船舶融資擔保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107052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603326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9.1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