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1/06/2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7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下午2時整。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本公司地下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
2、100年度盈餘分配表。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現金股利:1.000元/股
普通股現金股利總額:61346925元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00000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934,936元,員工股票紅利:0股
員工紅利對股東權益之影響: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
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0.85元
*董監事酬勞(元):467,468元
*其他:無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董監事補選案。
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 臨時動議:
四、受理股東提案: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
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
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
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
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1年4月24日
起至101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務請於101年5月4日下午5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
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台灣麗偉電腦機
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33路23號,
電話:04-23591880﹞。
3、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五、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9日起至101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101年4月28日適逢例假
日,現場過戶務請於101年4月27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
戶。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
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原代理部)(電話:(02)
21811911)查詢。
七、特此公告。 <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