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惹民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一口氣通過13個臨時提案,不僅認為經濟部調漲電價違法,並要求暫緩5月15日的漲價,須先重新計算電價調整方案,送交立院審議後再調整。不過由於立院提案均無強制力,經長施顏祥說,行政單位漲電價依法有據,電價調整不能拖下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舉行「電價合理化方案」專案報告,邀請經濟部、能源局與台電等報告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與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人劈頭就說,下鄉期間一直被民眾罵,埋怨政府無法苦民所苦,堅持要漲電價,黃昭順直接詢問,是否有可能,5月15日緩漲?
施顏祥回應, 假設今年不調整電價,台電光一年虧損就達到1,200億元,每延宕一個月,台電就要虧100億元,付出成本愈高,愈難處理。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質疑,為何韓國工業與民生用電都較台灣低?施顏祥表示,目前南韓核能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為30%,未來更要提升到50%,反觀台灣核能發電量不到20%,國內也是以燒煤與天然氣為主,我國成本相對南韓高,不過韓國電力公司去年也是虧損。
經濟部回答無法取得朝野立委的認同。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等人提案,要求行政院徹底檢討台電經營績效以及電費計價公式,再行檢討經濟部的電費調整方案,原定5月15日施行之方案應暫緩並重新提出新計費方案。
施顏祥表示,行政單位是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及電業法相關規定去執行,也就是電價調整經由中央主管單位同意即可,因此沒有違法。至於行政院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已相當久沒有運作,也並非經濟部主管的單位。<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