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更正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讓與公司部份債權,以信託方式委由受託機構發行受益證券
1.事實發生日:100/07/1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土地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12/0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買賣、融資性租賃、
附條件買賣債權標的債權信託移轉予相對人並發行金融資產證券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中租迪和公司須買回不適格債權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大公司營運資金來源
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處分資產占總資產比例約9.94%~14.91%,未達重大資產
讓與標準。契約或承諾日期為預計日期,契約日將以主管機關核准後及實際發行證券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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