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召開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會議內容補充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0/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9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04/06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 時整。
貳、開會地點:彰化市彰水路186號(金豐大樓地下室一樓禮堂)
參、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1、99年度營業報告。
2、9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99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三)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肆、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最後日期時間:100年4月30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
電話:(02)2702-3999
三、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30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
0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30日郵戳為憑。
四、停止過戶期間:100年5月1日至100年6月29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金
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表送達本公司。
伍、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0年4月27日至100年5月6日止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申請或請
於100年5月6日17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公司。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
案地點:彰化市彰水路186號(本公司金豐大樓二樓,財務部),聯絡人:葉長翰,電話:04-752-4131分機801。
三、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寄發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
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陸、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