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證券市場開放外資投資交易,已經有十幾年時間了,而且態度是持續放寬管控的。除了偶爾因外資匯入太多資金,卻在股市沒有相對加碼的動作,會引發央行擔心有炒匯之嫌外,證券主管機關的限制已經相對寬鬆了;但沒想到最近卻傳出證期局擬片面限制外資不得參與TDR、第一上市承銷股票之配售,此舉與政府高喊要成為「亞太籌資中心」,明顯背道而馳,用意何在?令人費解!
根據「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43之1條規定,證券商辦理初次上市、上櫃及台灣存託憑證初次發行之承銷案件,受理詢價圈購之對象,準用第35條受理競價拍賣對象之規定,下列對象均可以參與:一、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二、本國法人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三、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四、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得投資證券之華僑及外國人。五、行政院開發基金、郵政儲金、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六、其他經政府核准之對象。
從條文可以發現外資是可以參加第一上市、TDR承銷股票配售的。而證期局卻擬另外設限,除了多此一舉之外,也有損台灣證券市場自由化、國際化的形象。
目前有很多大型電子公司,外資持有比率都已經在5成以上,而且當政策對國外企業透過第一上市、第二上市來台籌資大表歡迎之際,為什麼反而要限制外資不得參與募資呢?
在各券商積極爭取大型外資法人為重要客戶之際,配售承銷股票、TDR是一種商業手段,而在中國泰山科技TDR、宸鴻、奇景光電、TPK這些近期熱門的第一、第二上市標的即將陸續掛牌前夕,證期局卻這個時候做出限制外資不得參與配售的解釋,對發行市場的殺傷力顯而易見,也無怪乎部份承銷商要跳腳。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