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公司昨(28)日拔得頭籌,成為第一家拿到電子票證業務
許可函的公司,悠遊卡再申請執照就可正式發行多用途的儲值卡
;金管會昨天也駁回聯明行動科技申請發行電子票證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電子票證共有四家申請,另外
兩家PChome及遠通電收,有些資料尚需進一步釐清及說明,才能
進一步處理。
金管會委員會昨天決議通過悠遊卡公司申辦電子票證業務案,依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規定,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發行電子票
證的機構應在條例公布施行後六個月內(98年7月24日前),檢具
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悠遊卡公司經核准辦理電子票證業務後,悠遊卡即可作為多用途
支付使用。
除目前主要用於交通運輸用途,未來悠遊卡還可在商店小額消費
,使民眾逐步減少對現金的使用及依賴。依規定,多用途儲值卡
的儲值上限是1萬元。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