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經民國98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 利新台幣140,967,500元及資本公積70,483,75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21,145,1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另提撥員工股票紅利49,999,998元 ,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383,222股(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度財 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23,528,347股。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4338號函核准發行 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3.F401010國際貿易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億元整,分為2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27,225,000元整,分為142,722,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12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62,508,470元整,分為166,250,8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211,451,2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1,145,12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48.155511股,每股面額10元。 (1)盈餘新台幣140,967,500元,轉增資發行14,096,75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98.770341股。 (2)資本公積新台幣70,483,750元,轉增資發行7,048,37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9.385170股。 2.員工股票紅利:計新台幣49,999,998元(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度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2,383,222股,每股面額10元。 3.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3,528,3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48.155511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一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員工股票紅利為2,383,222股,按員工配股辦法規定配發。 九、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股票以無實體發行。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上興櫃買賣,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一)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0,483,75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93851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自98年9月1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為98年8月21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8月17日起至98年8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14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8/16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另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執行期間:98年07月24日起至98年08月21日止。伍、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陸、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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