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昨(15)日點名追討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的薪水。金
管會主委陳對此表示,可否追討陳敏薰的薪水,要看陳敏薰與開
發金的委任關係,如果陳敏薰在擔任101董事長任內有做事,還是
要付她薪水。
陳說,如果陳敏薰取得職位過程涉及不法,要看開發金是否要採
取行動。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金控法修正案,立委盧秀燕質詢時表示,
依據檢調單位調查,二次金改違法亂紀,金融機構若透過送紅包
,不當取得國家資產,金管會應該要追回。
陳表示,他已經向金管會駐會檢察官請教類似法律問題,可分成
兩部分,第一部分,如果確定此事不法,法院判決有罪,不法所
得將會追回。第二部分,如果股東之間訂定了契約,即使法院判
決有罪,因為契約已經訂完,沒辦法回復原狀,股東必須另外提
訴訟程序,確認此契約是否有效。
陳也說,上周五特偵組調查扁家弊案的起訴書已經出爐,金管會
立即著手研究,如果得到相關單位證實金融機構負責人的確行賄
,就會涉及金融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的「不誠信、不正當」行為
,最嚴重的處分就是解職。他強調,金管會將依照檢調單位發現
的事實採取行動。
<摘錄經濟>